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矛盾的对立与统一原理(矛盾的对立与统一原理)

矛盾的对立与统一原理

对立与矛盾的本质

矛盾的对立与统一是哲学中的基本范畴,无处不在。矛盾是指事物内部的两种对立面,它们既相互排斥,又相互联系。有人说矛盾就是一对对立面或相反面的统一。对此,我们需要关注的并不是矛盾的某一方面,而是两种对立的关系。因为事物的存在即诞生了一系列的对立面。这些对分别代表这个事物的要素。因此,对立是事物的本质。换言之,没有对立面,就没有这种事物的存在。

矛盾对全局的影响

矛盾是存在于一定条件下的。在一定条件下,矛盾就能产生不同的作用,以不同的形式呈现。特别是在相关深远的领域中,具有更多的意义和价值。例如,在社会历史中,新型力量与旧制度的矛盾,新萌芽的生产力与旧生产关系的矛盾,来自不同地区、不同民族、不同文明的文化碰撞矛盾等等,都在促使整个社会的进步发展。在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中,矛盾也是推进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。例如自然学科的矛盾:矛盾运动与矛盾结构;技术领域中的矛盾:安全性与便利性。没有对立与矛盾,自然也就不会有发展的动力。

对立的统一是发展的源泉

对立是事物的内在因素,不断的对立运动,促使事物向更高更完美的阶段发展。事物发展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都需要解决矛盾。然而如何解决矛盾,进而推动事物的发展,一直是哲学家和社会学家关注的问题。得出的结论是,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源泉。一旦对立的双方各自发挥自己的主动作用,就会实现对立的统一,实现事物的发展,从而推动事物向更高更完美的阶段发展。这同时说明,对立与统一早已不是相对静态的,而是相互渗透与相互作用的过程。这种反复的对立运动是事物不断发展的源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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